日前,中國酒業協會批準發布了T/CBJ5101-2019《保健酒》團體標準(下稱新標準),自2019年2月1日起實施。新標準首次對保健酒進行了明確定義,規定保健酒應取得保健食品批號或備案。
2012年保健酒市場規模已達130億元左右,總銷量超出100萬噸,保健酒行業正以年均30%的增速高速發展。2013年保健酒市場將成長為繼白酒、葡萄酒和啤酒之后,國內酒業的第四大市場。但是由于缺乏標準,保健酒行業魚龍混雜。
此次發布的新標準首次明確了保健酒的定義,指出以蒸餾酒、發酵酒或食用酒精為基酒,加入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原料、輔料或食品添加劑,經注冊或備案,并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飲料酒。它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,有調節機體的功能,但不以治療為目的,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、亞急性或慢性危害。另外,為確保保健酒區別于露酒,同時保持保健酒市場秩序,新標準規定保健酒必須取得保健食品批號或備案。
此前,市場監管部門多次通報稱,所查處的保健酒、配制酒在產品名稱、標識、標簽上都或多或少明示或暗示其具有壯陽、性保健等功能。新標準規定,預包裝保健酒應符合《保健食品標識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定,禁止虛假夸大宣傳。